因农村水环境的污染严重引起各界的重视,这些年来各地陆续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也陆续发现了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就是“重建设、轻运维”。造成了很多的污水管网、污水厂站均未运行,设施“晒太阳”情况较为普遍。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责任主体不明确。
一、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运维管理现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过了多年的实施,前期有美丽乡村项目、覆盖拉网式项目,近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负责主管的部门有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具体实施基本为地方乡镇或者村庄,造成了同一个区域,工艺选择种类繁多,建设质量参差不齐。建设完成后没有运维管理单位,或有地方村委环卫或电工进行管理,专业知识的缺乏加之监督考核的缺失,造成多数管道破损、场站荒废等现象。
二、明确项目各阶段责任主体单位
1、建设阶段
1.1 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为上级行政主管,有较强的强制力,对项目实施起到主导作用。根据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制作详细的规划,制作明确的实施方法,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圆满的实施。
1.2 乡镇和村委为地方政府,对于地方人文、环境较为熟悉,对收集管网的建设和污水厂站的土建施工起到重要作用。过程中涉及到各村不同的环境、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等。这边面由乡镇统一招标实施便于管理和掌控。
1.3 地方水务集团、污水厂,代表了污水处理的专业性,应参与项目的设计、招标、技术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等,避免出现设计出现漏洞、理论实践不统一、设备采购性价比失调等现象。
1.4 设计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参考水务集团或污水厂的专业性建议,实地勘察各村现场情况,设计出来可行性施工图纸,明确相关规范和要求,避免出现套图脱离实际的情况。
1.5 土建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积极与乡镇、村委、居民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避免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做到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齐头并进。
1.6 设备单位 根据设备招投标要求提供合格的处理设备,积极对接好各参建单位,指导配套土建单位的施工工作,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
2、运维阶段
2.1考核主管单位 由地方行政主管单位主导,指导运管单位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对运管单位、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检查,进行监督工作。
2.2运管单位 建议由地方水务集团或污水厂负责实施,根据污水厂站和收集管网的运维管理进行方案的编制、招标、运维过程考核管理、水质检测等工作实施。
2.3运维单位 包括管网运维单位和污水站运维单位,统一由一家运维单位实施亦可单位进行运维工作的实施,根据运管单位的考核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运维工作的开展,建设运维中心、运维管理平台、配备人员、机械、编制运维制度、实施性运维方案,定期进行管网和厂站的运维管理工作,接收运管单位的考核。
2.4地方政府 镇、村等配合运管单位和运维单位的现场工作,如地方矛盾的协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
三、农村污水治理老旧站点的运维管理
早期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需统一管理,因涉及主管单位、建设单位的不同,工艺的不同等情况,建议统一交接至运管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做好交接工作。
1、管网部分,由原建设单位和运管单位、运维单位逐一排查,罗列出影响运维工作的相关问题,由原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完善后移交。
2、站区部分,需原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工艺图纸等档案资料,根据现状运维单位提出改造方案,由原建设单位进行改造,经运行验收和水质验收后移交至运维单位。或统一由运管单位组织改造,各乡镇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改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