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浙江省无疑走在了全国前列。这不仅与大量资金投入有关,也与地方政府高屋建瓴,科学统筹规划有密切联系。近期,浙江省布《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对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进行了规划。下面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这些内容。
1、浙江省计划到 2021 年,省、市、县三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服务系统基本统一联网。
2、到2022年,县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布局基本确定,既有设施标准化运维应达到 100%;日处理规模 200 吨及以上处理设施应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在线监测数据上传和实时监控能力。
3、到2023年,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和水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等重点区域的行政村覆盖率及出水达标率不应低于 95%。
4、到2025年,未达标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完成,应建新建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不应低于95%,出水达标率不应低于 95%,应接农户接户率不应低于 70%,其中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农户接户率不低于相关要求,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合理确定运维管理模式。
5、按照“五位一体”管理体系要求,健全完善运维管理组织架构,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6、落实村、镇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应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DB 33/T1212 的有关规定,规范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7、定期开展处理设施现场巡查,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开展进出水水质检测,检测指标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73 的项目执行。
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切实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推乡村振是“十四五”的远景目标,浙江省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责任与担当。文末附完整版《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欢迎下载阅读。